关于2023年厦门市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3-12-05 15:32

  根据《厦门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厦科规〔2020〕7号),每两年组织一次市级重点实验室评估,现将评估优秀、良好、合格的重点实验室予以公示。评估优秀的市级重点实验室拟给予50万元奖励,评估良好的市级重点实验室拟给予20万元奖励。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欢迎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市科技局实名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属实、客观,反映情况一经查实,将依规处置。

  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市科技局业务咨询电话:2053928、2035277

  驻市科技局纪检监督电话:2031996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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