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继续征集厦门市科技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时间:2025-05-20 17:11

各有关单位,各位科技工作者:

  根据要求,我局于4月底对“厦门市科技专家库”进行迁移,目前迁移工作已完成,并正式启用,为进一步扩充专家库,现继续对外公开征集专家(2022-2025年3月前已入库专家,无需重新填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入库专家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目前仍在一线从事科研、管理等工作,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创新动向与产业发展动态,熟悉科技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相关评价、咨询和服务等工作。在科技活动中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且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技术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高校、科研院所及事业单位专家

  (1)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担任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负责人;

  (3)国家科学技术奖前五完成人;

  (4)担任国际或国内学术组织高级职务,或参与过国内外主要技术标准修订工作;

  (5)研究成果突出的优秀青年学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2.企业专家

  (1)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科技型上市公司的技术负责人或技术骨干;

  (3)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未来产业骨干企业、规上企业等科技型企业中具有较强科研能力的技术负责人或分管科研高级管理人员;

  (4)国家、省、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

  (5)国家科学技术奖前五完成人;

  (6)省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三完成人、二等奖前二完成人、三等奖第一完成人;

  (7)省高层次人才、市“双百计划”人才;

  (8)具有海外相应专业领域从业经历的高层次人才。

  (二)管理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担任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处级及以上职务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从事与科技有关工作5年以上,熟悉相关政策;

  2.担任社会团体、科技中介组织负责人且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

  3.科技型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三)财经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会计、经济专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资产评估师等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

  2.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上市公司、中大型企业财务负责人。

  (四)金融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熟悉科技、金融、财税、信贷等领域的专业理论知识、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在金融、保险等领域具有5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

  2.天使投资或创业投资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

  鼓励符合条件的女性技术、管理人才,45岁以下青年科学家、青年科技领军人才申报科技专家。

  二、征集方式

  专家入库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专家个人自愿申请入库;二是推荐外地单位人员入库,具体如下:

  1.个人申请入库方式具体流程:i厦门注册账户→系统填报专家入库申请表→生成申请表下载打印、贴上照片→申请人签字、所在单位盖章→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市科技局审核→公示→审核通过即入库。

  2.推荐外地单位人员入库方式具体流程:经被推荐人同意→推荐单位协助在i厦门注册账户→系统填报专家入库申请表(或被推荐人自行注册、填写专家入库申请表)→生成申请表下载打印→被推荐人签字、推荐单位盖章→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市科技局审核→公示→审核通过即入库。

  三、具体要求

  1.专家申请入库:请申请入库专家用电脑浏览器访问i厦门官网(https://www.ixiamen.org.cn/),登录i厦门账号(市民账号)进入i财政-厦门市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专家征集-我要申请,在弹出的界面填写个人信息及相关附件进行提交。

  2.查看入库申请审核情况:请用电脑浏览器访问i厦门官网(https://www.ixiamen.org.cn/),登录i厦门账号(市民账号)进入i财政-厦门市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用户中心-专家工作台-我的申请。

  3.专家入库后请保管好账号并定期维护信息,需每年至少登录一次专家库系统。市科技专家库将实行动态管理,入库专家不按时更新信息的,将定期从库中移出,再入库需重新申请审核。

  四、征集时间

  专家库实行常年受理申请,市科技局定期进行审核。

  咨询电话:2021925、2022858

  技术支持电话:5397711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5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网站地图|联系我们|隐私保护

网站标识码:3502000032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660-5号闽ICP备20014390号-1

地址:厦门市虎园路2号 邮编:36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