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企业实现创新发展,
此次会议召开的时间非常及时而且重要。国家税务总局
本次培训第二项重要内容是研发项目鉴定相关政策要求。2017年,《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21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加强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7]106号)等文件的发布,进一步强调了研发项目鉴定的相关要求,我市科技局、国税局、地税局经专题讨论,进一步完善了厦门市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鉴定工作要求和相关表单,市创新协会陈小菲秘书长对研发活动的定义和要求、研发项目鉴定工作重点也进行了详细说明。
本次培训会还对即将发布的2018年研发经费补助申报要求进行预说明,特别提醒企业需要关注的问题,包括申报时间点、与税务核查的关联性、补助资金就高享受以及追回机制等事项。
最后,市科技局再次强调“信用联合惩戒”。一是弄虚作假或违反科研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等行为将被列入科技领域“黑名单”,并在“信用厦门”上进行公布。二是研发经费补助前实现信用查询全覆盖。三是2017年研发经费补助实施联合惩戒。2017年,市科技局在开展企业研发经费补助过程中共开展了4批次信用查询,涉及企业3121家次,其中240家存在不同程度的信用问题。市科技局按规定对相关企业开展了信用提醒,取消8家企业的资金兑现资格,并暂缓拨64家企业的研发经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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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是一项普惠性政策。自2008年实施以来,全市共有4395家次企业享受了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达155.28亿元,涉及减免税额达37.85亿元,厦门是全省该项政策实施兑现最好的城市。
企业在享受减免税的基础上,还可以享受研发经费财政补助。研发经费补助政策实施两年来,我市共有2057家次企业获得研发经费补助,补助资金高达7.85亿元,约占市科技经费的60%。
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和研发经费补助政策的实施,凸显政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决心和力度,也显示我市不断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一是实现普惠性,让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充分享受扶持;二是实现规范性,要求企业必须做好研发活动的技术管理和财务管理;三是实现放管服,简化申报资料和程序,强化后续管理核查。
(市科技局 高爱绒 市技术创新协会 陈小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