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0日中国共产党厦门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厦门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定于2021年10月召开。
大会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福建以及厦门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是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以及厦门工作期间创造的宝贵思想财富、精神财富和实践成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省委十届以及市委十二届历次全会部署要求,认真回顾总结我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的各项工作,分析面临的形势,明确今后五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进一步动员全市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和广大干部群众,牢记嘱托、感恩奋进,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贡献厦门力量。
大会的主要任务和议程是:一、听取和审查中国共产党厦门市第十二届委员会报告;二、审查中国共产党厦门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三、选举中国共产党厦门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四、选举中国共产党厦门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五、选举厦门市出席中国共产党福建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
中国共产党厦门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为447名,代表应是我市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代表名额的分配,由厦门市委根据各选举单位所辖党组织的数量、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并由各选举单位按照市委提出的选举办法和差额比例,召开党代会(党员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或党员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
全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同心同德、奋力拼搏,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市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的赶考之路上奋力交出人民满意的答卷!
来源:厦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