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5-10-00-2025-011
    • 备注/文号:厦科联〔2025〕9号
    • 发布机构:科技局、工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04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举办第十四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厦门赛区)、第十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十一届“白鹭之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时间:2025-06-09 12:28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助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根据《工信部关于举办第十四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火炬〔2025〕16号)的要求,我市决定举办“第十四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厦门赛区)、第十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十一届‘白鹭之星’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厦门临空经济片区指挥部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   

      支持单位:厦门市工商联

      厦门市总工会

      承办单位:厦门科技交流中心有限公司

      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协办单位:厦门市高层次人才发展中心

      深交所科融通V-Next

      厦门两岸股权交易中心

      二、报名及参赛条件

      大赛按照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比赛。具体条件如下:

      1.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

      2.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

      3.企业2024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4.地区赛按照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比赛。工商注册时间在2024年1月1日(含)之后的企业方可参加初创企业组比赛,其他企业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

      5.前十三届大赛全国总决赛或全国行业总决赛获得一二三名或一二三等奖的企业不参加本届大赛。

      6.为吸引更多的优秀企业参赛,避免往届获奖企业多次重复参赛,每家企业在大赛所有届别中只有两次获奖机会,且只能用新项目参加本届大赛,不能与原获奖项目重复或雷同。

      7.为鼓励两岸创新融合发展,本届大赛设立“两岸融合创新奖”。企业参赛项目的技术来源为台湾地区或团队核心人员有台籍人员且在厦按月缴纳社保(工商注册满1年企业提供6个月(含)社保缴纳证明;工商注册不满1年企业提供1-3个月(含)社保缴纳证明)、项目体现两岸融合创新特色。

      三、大赛流程

      (一)报名

      1.自评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自愿登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网址:www.cxcyds.com)统一注册报名。报名企业在进行注册和统一身份认证后,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大赛官网是报名参赛的唯一渠道,其他报名渠道均无效。

      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6月15日

      (二)初赛(7月上旬)

      初赛阶段由创投专家组成的评审组通过网络系统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按各领域报名结果分配晋级名额,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取一定比例项目晋级复赛。

      (三)复赛(7月下旬或8月上旬)

      复赛阶段采取非公开项目路演的形式,由投资专家和技术专家组成的评审组对参赛项目进行当场评审打分。企业组根据国家大赛组委会分配的晋级名额,在完成尽职调查后推荐晋级全国行业总决赛。

      (四)地区赛决赛(8月下旬或9月)

      由专家评审组根据复赛成绩推荐10个初创组和10个成长组企业参加最后决赛,决赛采取公开路演的形式进行比赛。

      (五)全国赛(9月-10月)

      1.全国半决赛

      (1)全国赛(半决赛)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根据大赛进展情况,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进行分组,采用线下或网上评审的方式进行比赛。

      (2)全国赛(半决赛)参赛企业规模为1000家左右,其中初创企业300家左右、成长企业700家左右。

      (3)全国赛(半决赛)结束后,评选出优胜企业400家左右。其中前100家进入全国赛决赛(初创企业约30家,成长企业约70家),全国赛决赛分别评选出五类行业方向的前三名。

      2.全国总决赛

      全国赛年终颁奖礼将组织评选和公布第十四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5类产业方向“创新创业50强”等获奖证书和奖杯,举办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全国总决赛比赛时间:举办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创客中国”全国赛

      根据赛事安排,组委会还将择优推荐符合要求的优秀项目参加第十届“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决赛。

      四、支持政策

      厦门地区赛的成长企业组和初创企业组获奖企业将获得如下资金支持:

      一等奖:获50万元创业创新扶持资金。     

      二等奖:获40万元创业创新扶持资金。

      三等奖:获30万元创业创新扶持资金。

      优胜奖:获10万元创业创新扶持资金。

      两岸融合创新奖:获10万元创业创新扶持资金(不与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重复)。

      (二)政策扶持

      除大赛扶持资金外,参赛项目还有机会获得如下扶持:

      1.厦门市创业引导基金对大赛优秀项目给予跟进扶持;

      2.优先获得厦门科技创新创业引导基金的股权投资;

      3.优先推荐给大赛合作投资基金、金融服务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给予股权投资和贷款授信,并按规定享受贷款贴息政策;

      4.在厦门创办企业并符合厦门产业扶持政策的,可获得各区资金、场地等配套支持(参照各区相关政策执行);

      5.留学人员创业的可获得留学人员创业引导基金扶持;

      6.符合条件的获奖企业可优先推荐参评“双百人才”计划;

      7.获得创业政策、创业融资、商业模式等方面的免费创业培训;

      8.由股权托管中心、产权交易所和证券交易所等免费提供并购、股改和上市等辅导培训。

      五、相关活动

      本届大赛合作辖区为厦门市翔安区,组委会将在大赛期间组织系列配套和重点招商推介活动,包含产业政策说明会、翔安区各园区的现场推介、项目对接、创业沙龙、赛事辅导等。大赛同时鼓励新型创业服务机构充分发挥各自作用,积极参与大赛的相关活动,并结合定期组织的厦门科技资本对接会,提供导师、培训、融资等深度服务。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大赛不对参赛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2.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大赛正常进行的,组委会有权对赛程作相应调整或终止比赛。

      3.组委会保留进一步补充本次大赛规程的意见和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2-2022908、2032063

      大赛微信公众号:白鹭之星

      大赛报名官网:www.cxcyds.com

      地区赛官网:www.blzxds.com

      科技局官网:http://sti.xm.gov.cn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6月4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

      网站地图|联系我们|隐私保护

      网站标识码:3502000032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660-5号闽ICP备20014390号-1

      地址:厦门市虎园路2号 邮编:36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