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5-12-00-2025-064
    • 备注/文号:厦科函〔2025〕95号
    • 发布机构:科技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07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54028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时间:2025-07-12 09:37

    陈能汪委员:

      《关于深化科技经费“包干制”试点,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动力的建议》(第2025402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我局高度重视您的建议,深刻认识到实施科技经费“包干制”是激发创新原动力的有力举措,近年来坚持实施科研经费”包干制”改革,在基础研究类项目、新冠疫情应急攻关项目、“揭榜挂帅”技术攻关项目等领域进行改革探索,采取了免除预算编制、自主调剂经费预算、自主决定资金使用、不需专项审计等简政放权措施,最大限度赋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经费自主权。

      二、措施与成效

      (一)持续推进科技项目经费“包干制”改革。2020年为抗击新冠疫情,我局组织实施新冠疫情应急攻关项目,试点项目经费“包干制”,即项目单位不需编制经费预算,项目实施过程中自主决定经费使用,项目验收时不需专项审计。2022年项目经费“包干制”扩点成面,《厦门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基础研究类项目、人才类项目,以及资助金额在30万元及以下的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2020—2024年共立项支持1132项经费“包干制”科技计划项目,切实为科研人员松绑减负,激发活力。

      (二)率先探索“揭榜挂帅”项目“经费包干制”。2023年市科技局出台《厦门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揭榜挂帅工作指引》,对发榜方支付给揭榜方的费用采取“包干制”,即发榜方给予揭榜方的费用事前不要求编制预算,事中由揭榜方包干使用,事后不需专项审计,直接根据双方技术交易合同金额计入项目总投入。该做法充分突出成果导向,打破束缚经费使用的条条框框,赋予揭发榜双方更多的经费自主权,极大提升了企业获得感。

      (三)我市经费“包干制”项目覆盖面较广。目前,我市经费“包干制”范围覆盖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战略研究项目、人才类项目以及资助金额在30万元及以下的项目。经了解,福建省对事业单位承担的项目经费在10万元以下的基础性研究小额资助项目实施经费包干;宁波市主要在人才类和基础研究类项目中试行经费包干;青岛市在基础研究、战略研究项目中实行经费包干。相较而言,我市经费“包干制”适用范围较广,力度较大。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

      如您所述,科技经费包干制还存在适用范围有待扩大、科研单位对政策理解存在顾虑等问题。对您提出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推动:一是切实落实中央扩大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有关规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扩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范围”。中央新政出台后我们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一步简政放权,让科研人员潜心研究,多出成果。二是继续实施科技项目经费结余全部由单位留用的规定。自2022年以来,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结余全部由项目单位留用,项目单可将结余资金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支出,并优先考虑原项目团队的科研需求。三是加大政策宣讲力度。采取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辅导会、调研走访送政策、科技局网站、微信公众号、主流媒体等渠道加大政策宣传解读,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领导署名:王达

      联 系 人:邓敏

      联系电话:2057061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7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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