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0105-12-00-2025-021
- 备注/文号:厦科函〔2025〕38号
- 发布机构:科技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21
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关于强化预付式消费监管的建议》(第0012号)已收悉。我局作为协办单位,现将协办情况函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我局高度重视科技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的监督管理工作。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属于教育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预付式消费卡的监管涉及多个部门。我局积极配合教育与市场监管、公安、商务等部门多方沟通协作,明确各部门在预付消费卡监管中的职责分工,确保形成监管合力,避免出现监管空白。
二、措施与成效
(一)健全制度体系,夯实监管基础
由教育部门牵头、科技、文旅、体育部门联合发文出台《厦门市教育局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厦门市体育局关于在校外培训领域推广先学后付模式的通知》,推广启动“先学后付”校外培训资金风控新模式,最大程度保障校外培训资金安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经营行为,防范校外培训机构“爆雷”倒闭、“卷款跑路”、“职业闭店”等问题,有效防范校外培训预付式收费风险。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
我局联合教育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普及预付式消费知识和维权途径。利用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渠道,发布典型案例和消费警示,提高消费者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在社区、学校、商场等场所开展现场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消费者疑问,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三、今后推动计划
下一步,市科技局将协助牵头单位,持续加强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预付式消费监管工作。加强与各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形成监管合力。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曹伟民
联 系 人:吴静萍
联系电话:0592-2021871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4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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