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5-12-00-2024-067
    • 备注/文号:厦科函〔2024〕85号
    • 发布机构:科技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30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1137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时间:2024-05-31 09:19

    科技和科协界别活动小组:

      《关于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建议(第20241137号)》收悉。我局为主办单位,会同市税务局、市国资委共同办理,并积极与提案联系人进行沟通,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我市高度重视企业研发投入,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发展的工作部署,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引领工程,注重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坚持推动国有企业科技创新,充分发挥国有企业龙头带动作用,持续优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激发企业创新创造活力。科技和科协界别活动小组在提案中提出的有效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等具体建议,具有可行性和前瞻性,这些对策为我市进一步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供了很好的思路。收到提案后,我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梳理了相关工作措施和推进情况,并提出今后推动计划。

      二、措施与成效

      (一)关于“创新举措,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建议

      建议提及推行“揭榜挂帅”等新型科技计划项目组织方式。我局自2021年启动“揭榜挂帅”科技项目改革,出台《厦门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揭榜挂帅”工作指引》,建立健全“揭榜挂帅”工作机制;聚焦高端装备、集成电路、软件信息等未来产来领域推广“揭榜挂帅”科技项目,截至2023年底,已立项10个“揭榜挂帅”项目,资助总额6026万元。

      建议提及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调动企业研发投入积极性,将研发投入增长快的企业列为重点服务对象。我市于2023年出台《厦门市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若干措施》(厦科规〔2023〕1号),对研发投入增长快的企业给予倾斜支持,一是对年度自主研发费用达到一定标准且较上年实现增长的企业给予资金补助,二是对于研发投入费用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可按标准申请不同数量的保障性商品房房源指标。

      2020-2022年,厦门市共有5915家次企业获得31.24亿元市级研发费用补助,对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起到了积极作用。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企业研发投入显著提高,2020-2022年厦门市企业申报研发费用从199.8亿元提高到287.90亿元;全社会R&D经费投入从196.84亿元提高到250.72亿元,投入研发的企业数量和研发费用额每年均呈大幅增长,有力地支撑和拉动了全社会研发投入的增长。二是企业创新成果显著增加,根据企业申报研发费用补助的信息,2022年填报研补企业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为293.16件,是2018年填报研补企业的2.2倍,企业创新成果大幅增加。三是企业获得感强,经调查,95%以上的企业对研补政策、执行效率、实施效果总体满意或非常满意。

      (二)关于“建立国有企业研发投入刚性增长机制,发挥龙头带动作用”的建议

      市国资委始终坚持把推动国有企业科技创新摆在发展核心位置,打好“组合拳”,使出“连环招”,充分发挥国有企业龙头带动作用,激发企业创新创造活力。

      一是建立重点企业跟踪服务机制。通过举办国有企业研发投入座谈会、工作交流沙龙、政策宣讲会等方式,帮助企业进一步吃透科创政策。对重点企业开展点对点指导,通过实地走访,与企业负责人和有关部门深入交谈,解答企业在创新过程中担忧困惑。持续加强研发投入归集力度,对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和研发投入强度情况进行通报,指导企业规范研发管理和财务管理,督促企业层层落实统计责任。

      二是建立研发投入目标考核机制。突出高质量发展的考核要求,将创新驱动作为重要的考核导向之一,将研发投入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奖惩、薪酬分配直接挂钩。在计算经济效益指标时,将研发投入视同利润加回,其中年度增量部分按最高不超过150%加回;加大科技创新考核奖励,对取得突出科技创新成果的企业,在年度考核中给予奖励性加分。

      三是建立研发创新正向激励机制。强化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对国有科技型企业工资总额可实行单列管理,不列入集团公司工资总额预算基数、不与集团公司经济效益指标挂钩;指导企业建立完善科学的科技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做到收入分配向科技创新人才、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向科技人才集中的下属企业倾斜;鼓励企业实施科技人才分红激励、年薪制等中长期激励政策,工资总额增量优先用于科技人才激励,充分调动科技人才创新活力。

      四是建立宽容失败的容错机制。鼓励探索创新,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企业在推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发展前瞻性战略性产业等事项中出现的失误、错误和损失的,按照“三个区分开来”原则和有关规定,可在考核上不做负向评价。

      五是持续强化政策支撑。市国资委实施深化改革提升行动,激发企业内在活力动力,起草了《厦门市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聚焦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加快科技自立自强、健全国资监管体制、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等方面,提出符合市属国有企业发展实际的思路举措,着力打造发展方式新、公司治理新、经营机制新、布局结构新的现代新国企。出台《厦门市国资国企2023-202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和2030年远景目标》,提出构建“16+6+6”战略体系,鼓励国有企业加快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大科技研发。出台《关于推进厦门市国资国企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支持国有行业领军企业牵头或参与企业研究院,鼓励创建国家、省、市级平台,对外开放和共享创新资源。

      (三)关于“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真金白银为企业创新减负”的建议

      建议提及开展研发费用税收优惠政策大宣讲,高效、精准开展税收优惠服务。市税务局聚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采取了包括建议提及的措施在内的系列政策宣导举措,紧盯重点对象、关键节点。

      事前精准宣传共促。部门信息共享确定潜在受惠企业,包括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独角兽、瞪羚企业等名单;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现场宣讲等形式,点线面多渠道联合开展宣导活动,从研发活动界定和研发费用归集两个方面,零距离提供个性化辅导和解决方案;市科技局与市税务局探索建立研发项目事前评估辅导机制,帮助企业准确、轻松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事中精细提醒辅导。依托互动平台、税企邮箱向潜在受惠企业打包推送宣传材料,向其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推送提醒短信。同时,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动态掌握潜在受惠企业申报享受优惠情况。对已申报未享受的潜在受惠企业,逐户重点辅导,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更正申报享受优惠;对尚未申报的潜在受惠企业,提醒其如符合优惠条件,可申报享受优惠;对已申报享受优惠的企业,开展风险扫描,帮助企业及早纠错、减少涉税风险。

      通过“全覆盖”的服务管理、“全贯通”的责任到人、“成体系”的要素整合,2023年,我市第二季度4722户企业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130.72亿元,第三季度5143户企业申报享受加计扣除额176.67亿元。企业研发活动充分享受到税收政策的支持,减轻了资金负担,进一步激发了创新活力,政策激励效应凸显。

      三、今后推动计划

      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方面,一是强化担当,狠抓落实。我市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厦门市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若干措施》(厦科规〔2023〕1号),通过研发费用补助、保障性住房房源指标、科技计划项目等方式,鼓励企业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二是深度调研,精准施策。在落实现有政策的基础上,通过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电话采访等方式,了解企业需求,做到精准施策。

      建立国有企业研发投入刚性增长机制方面,一是研究制定《厦门市国资国企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方案》,励企业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投资和科技研发的投入;二是研究出台研发准备金制度,鼓励企业对专项研发投入单列管理,给予免于增值保值考核的政策支持;三是建立国资国企智库平台,对科技创新项目进行针对性的指导和评估考核;四是开展国有企业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工作,推进职务科技成果归属和收益分配机制改革,充分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造活力。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方面,将进一步拓展宣传渠道,发挥各方合力,持续加强宣传辅导,做到应知尽知;增进办税便利,确保应享尽享,释放政策红利,聚集创新资源,活跃创新要素,促进厦门市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把握未来产业竞争的主动权,推动厦门经济持续高质量健康发展。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孔曙光

      联 系 人:邓先宇

      联系电话:2032205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5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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