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5-12-00-2024-051
    • 备注/文号:厦科函〔2024〕64号
    • 发布机构:科技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15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27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时间:2024-04-16 17:18

    郑确代表:

      《关于进一步建立科技创业企业保障机制的建议》(第012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我局自2013年推出科技保险扶持政策,对科技企业投保的研发责任险、研发设备险、营业中断险、产品质量保证险等十多个险种给予40%的保费补贴,有效支持企业分散和降低了科技创新风险。截至2023年底,共补贴科技保险保费5100万元,惠及企业2600家次。收到本份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全面梳理总结了我市科技保险扶持政策的做法和成效,充分借鉴其他省市先进经验,积极听取企业、金融机构和人大代表等各方意见,进一步完善科技保险扶持体系,提升金融服务科技质效强化政策储备。

      二、措施与成效

      (一)关于引进“科技人才创业险”的建议

      今年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引领工程争创国家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的若干措施》(厦委发〔2024〕1号)明确要“推动设立科技型企业创业责任保险,支持初创期企业成长”。我局将积极配合金融主管部门,引导和支持保险机构设立科技型企业创业类险种,并相应完善科技保险扶持政策,将创业类险种纳入科技保险保费补贴范围,减轻企业负担,调动企业投保积极性。

      (二)关于保险标的和政府全额补贴保险费支出的建议

      建议中提出将科技部门立项的创业项目做为科技人才创业险的保险标的。近年来,为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我局已不再立项人才创业项目,而是通过留学人员创业补贴、企业研发费用补助等扶持政策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同时配合市委组织部参与“双百人才”创业项目评选。今后若保险机构推出科技人才创业险,我局将积极为其推介“苏颂杯”、“白鹭之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以及科学城内企业等资源,帮助保险机构扩大项目储备库。

      (三)关于政府全额补贴保险费支出的建议

      我市对企业投保的科技保险给予40%的保费补贴,单家企业每年最高30万元。目前各地的普遍做法是财政补助一定比例的保费支出,而非全额补贴,主要是为了建立政府与企业风险共担机制,强化企业风险防范意识和防控机制。科技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出台以来,运转良好,得到企业充分肯定。在此也恳请代表们理解,并继续支持科技保险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

      关于引入“科技人才创业险”建议,我局将加强和跟进与保险公司的对接,一旦保险公司推出此类业务,我局将相应调整科技保险扶持政策,将其纳入补助范围。同时,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完善科技保险产品体系,为各类科技创新与应用场景提供多元化的风险分担机制,形成覆盖研发、生产、销售、售后等环节的全方位保险保障。

      感谢代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孔曙光

      联 系 人:邓敏

      联系电话:2057061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4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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