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印发《厦门市科技创新引领工程实施方案》
时间:2023-04-10 16:20

近日,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厦门市科技创新引领工程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厦门市科技创新引领工程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致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贺信重要精神,落实《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厦门建设高质量发展引领示范区的意见》,全面实施科技创新引领工程(统称“苏颂工程”),以科技创新引领城市发展动能转换,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全面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为主线,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打造全过程创新生态链,塑造厦门自主创新品牌,加快形成以科技创新为主引擎的发展动力机制,支撑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贡献厦门力量。

  (二)发展目标

  到2026年,全社会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稳步提升,创新资源配置更加优化,城市创新体系效能明显提高,形成国际化一流创新创业生态,科技创新实力进入全国第一方阵,成为支撑服务国家区域重大战略、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国家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海峡科技创新中心核心枢纽。

  建成具有全国重要影响力的厦门科学城,建设一批具备国际水准的研发机构和大型科研基础设施,涌现一批“厦门产”原创性引领性创新产品和技术,产生若干具有技术主导权、国际竞争力的科技领军企业和创新型产业集群,争取成为国家生物经济先导区、国家新型能源体系布局中的重要支点城市。

  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达3.6%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突破5000家,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突破23件,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突破20%,城市创新能力指数提升至国家创新型城市前10位,以科技创新为主引擎的发展动力机制基本形成,初步实现城市发展动能转换。

  二、重点任务

  (一)建设高质量创新载体

  1.争创国家级重大创新平台。聚焦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海洋等厦门优势特色领域,整合在厦研发力量,高标准建设嘉庚创新实验室、翔安创新实验室,筹建省海洋创新实验室,争取纳入国家实验室布局;策划建设智慧储能、高温高压高速极端环境等大型科研基础设施。鼓励牵头或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大科学工程,支持海洋负排放(ONCE)国际大科学计划成为服务国家战略的重要国际协同创新平台。在应急防控药物、稀土材料等领域争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分中心)。推进国家级创新平台建设及其优化重组,在环境过程与污染防治、传染病疫苗研发、海洋生物遗传资源等优势领域筹建一批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支持建设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

  2.打造厦门科学城创新“引擎”。以厦门科学城为主阵地,完善建设运营体制机制,集群化布局高能级创新平台、高效益成果孵化转化载体,引育高层次创新团队,打造厦门原始创新策源地、创新要素集聚地、未来产业培育地、绿色智慧新城。组建科学城建设运营管理机构,协同推进翔安莲河片区开发建设与环东片区优化提升。推动研发总部集聚,规划建设科学城Ⅰ至Ⅲ号孵化器,联动共建未来产业科技园,在北京、上海、武汉、绵阳等区域布局“创新飞地”,举办“苏颂杯”系列创新创业赛事,构建“研发机构+孵化器+专业园区+创新飞地”的产业孵化培育体系,加速国内外硬核科技创业项目落地。策划建设科学城顶尖科学家创新中心。打造国际人才社区,谋划打造特色科学小镇。

  3.加快科技园区创新链升级。围绕各园区产业功能定位、发展需求,优化提升科技创新创业配套服务,布局一批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技术服务、小试中试、创业孵化等功能型平台以及共享车间,打造全链条服务体系。加快可靠性实验室、转化医学研究促进中心等建设,争取全国新技术新产品交易评估中心落地厦门。推动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等创业孵化载体专业化、市场化、链条化发展。打造“科技楼宇”,推动建设若干“楼上楼下”创新创业相互配套的综合体,加速园区空间提质增效。促进同翔高新城、软件园、厦门生物医药港、省级海洋高新区等高质量发展。

  4.建设科创功能突出的创新城区。实施千万平米科创空间构建行动,推动城市形态更新与科技创新深度耦合,营造“科技之城”氛围。推动建设厦门创新馆、海洋主题科技馆、苏颂天文馆、航空航天和减灾等科技博物馆集群,并依托其布局一批应用场景和体验中心。聚焦老旧厂房改造、闲置空间盘活等需求,嵌入式融入孵化器、科创服务中心建设,规划建设一批创新街区、城市“硅巷”和创业社区,打造城市“无边界科创园”。鼓励与高校院所合作,利用校园周边存量用地、存量建筑建设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业孵化载体,打造“环厦门大学科创谷”“集美大学城创新街区”等环大学创新生态圈。加快推进开元创新社区、金砖数字工业智谷建设。

  (二)壮大科技创新主体

  5.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启动企业千亿研发投入引领计划,实施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行动,推动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加快培育一批高精尖特企业。依法推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研发费用补助等惠企政策扎实落地,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建立“企业界出题、科技界答题”新机制,支持实施1000项科技攻关项目,推动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转化应用一批高质量科技成果,助力企业加快成长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提升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推动向创新链前端攀升,重点支持规模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建设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培育科技型骨干企业。推动科技型骨干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探索产学研协同攻关和产业链上下游联合攻关,解决跨行业、跨领域共性关键技术难题,抢占未来产业发展制高点。

  6.激发国有企业创新活力。实施“国企培羽”专项行动,构建激励国有企业创新长效机制,促进国有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稳步提升,支持国有企业布局新赛道新领域。完善国有企业创新导向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全面落实科技创新投入视同利润、年度增量部分按150%加计考核等支持政策。鼓励国有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人员分类评价体系,实行工资总额单列等激励机制。支持国有企业向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转型,探索采取资本市场融资、国资资本金注入等方式,增强创新能力。支持建发、国贸、象屿等优势国有企业加大研发创新力度,聚合资源向价值链中高端迈进,建设全国一流、世界一流企业。支持火炬集团等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平台化发展,牵头搭建开放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专业孵化空间、创新基地,成为原创技术策源地。

  7.大力培育发展新型研发机构。启动培育新型研发机构苏颂行动,规划建设100家新型研发机构、联合实验室。鼓励国内外知名高校院所、中央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国际创新合作组织等来厦建设“苏颂”系列新型研发机构。面向重大需求试点以“揭榜挂帅”等方式建设若干高水平示范性新型研发机构。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成立联合实验室。健全新型研发机构分类建设、分类支持、分类考核机制,构建建设经费、运营经费、资本金投入等多元化支持模式。鼓励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专业孵化空间,为内部孵化项目及外部企业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吸引上下游企业聚集。促进厦门国创中心先进电驱动技术创新中心、厦门市创新生物医药研究院、天马新型显示技术研究院等在建新型研发机构交叉融合、协同联动。

  8.增强高校院所科技创新能力。支持厦门大学、中科院城市环境所等在厦高校院所优化学科布局,建设国家基础研究中心、前沿科学中心和未来技术研究院,鼓励联合科技领军企业共建产业技术研究院,探索“学科+产业”新型创新模式。推动部、省、市共建海洋三所。支持“嘉庚号”“向阳红3号”科考船开展深远海科学考察。加快医学攻关等国家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建设,提升产学研协同创新能力。实施“产研交融”行动,鼓励高校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人才通过挂职、兼职、项目合作等方式实施双向流动,促进技术互通、需求共享和人才互补。推动“订单式”人才培养,支持在厦高校院所紧扣我市产业发展需求设置特色学科(专业),为企业提供精准人才培养服务。

  (三)加强科技创新制度供给

  9.改革科研院所管理机制。扩大高校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科研单位在科研活动中的选人用人、科研立项、经费使用、成果处置及其收益分配、职称评聘、设备采购等方面自主权。推动探索对高校院所等科研单位实行不同于一般事业单位的管理制度,对科技人员实行不同于行政干部的管理方式。强化绩效导向,支持市属高校院所探索试行年薪工资、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更加灵活的薪酬制度。支持厦门产业技术研究院发起设立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事业单位或企业类新型研发机构,组建投资管理机构,打造推动全市产业创新发展的重大支撑平台。推动扩大省创新实验室自主权。

  10.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开展“技术源头掘金”行动,瞄准国内外一流高校院所,启动科技扫描和成果追溯,挖掘遴选形成重大科技成果清单。深化科技管理改革,支持智能摩擦等颠覆性原创技术研发与产业化;探索财政科技资金跨区域使用机制。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推动探索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的机制。支持高校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建设概念验证中心,加速挖掘和释放基础研究成果价值。成立厦门市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市、区共建科技成果转化基地,提升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率。实施技术经纪(理)人养成计划,推动开展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评聘工作,支持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厦门)建设,组建技术经纪(理)人事务所,争创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

  11.推进人才发展机制改革。升级“群鹭兴厦”人才工程,推进国际化引才育才,打造吸引和集聚海峡两岸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重要平台。突出首席科学家头雁作用,每个重点产业遴选1-2名首席科学家,给予连续5年科研经费支持。依托高能级创新平台、重大科技项目,大力支持发展“科学家+企业家+投资人”等新型研发形态,引进培育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培育青年科学家和青年科技人才,试点对35周岁以下、首次在厦加入研发机构的优秀博士“免评审”直接给予市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创新项目支持。优化科技奖励结构,加大对一线科技人员和青年科学家的奖励力度。试点柔性引进领军人才团队连续3年稳定科研经费支持机制。探索周转编制管理,设立“高层次人才编制池”。持续深化外籍人才服务管理改革,推动探索更加便利的外籍专业人才执业、居住等制度。

  12.加大多元化科技投入。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优化支出结构,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强化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坚持科技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确保财政对科技投入只增不减。强化创新策源,培育战略科技力量,夯实动能转换基础,集中不少于300亿元的财政科技投入,重点支持建设省创新实验室、大科学计划、大型科研基础设施、“苏颂”系列新型研发机构等高能级创新平台及“卡脖子”技术攻关、前沿技术研发等重大项目。运用“财政政策+金融工具”的方式,扩大技术创新基金规模,用好科技创新创业引导基金,做强做大科技信用贷款等科技金融产品,优化科技园区投融资体制,筹集各类资金 3000 亿元,鼓励支持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加快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推动科技园区建设和升级发展,全面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四)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

  13.完善科技创新法规政策。推动科技创新法治化,落实《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科技创新若干规定》、《厦门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按程序适时修订《厦门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推动制定促进科技创新、厦门科学城建设、科学技术普及等地方性法规。充分发挥科技顾问、企业家、科技智库等决策咨询作用,加强政策预评估和后评估,完善政策评价、反馈和调整机制。

  14.优化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出台培育发展科技服务业专项政策,完善科技创新创业资源共建共享共用机制。打造“鹭创通”科技创新创业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全市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一张网”。探索大型科研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开放共享机制,支持企业参与大型科研基础设施建设。探索组建厦门创新创业研究院,为初创企业提供全方位创新创业加速服务。实施“场景鹭岛”行动,搭建场景创新实验室,定期发布场景“机会清单”、“能力清单”。组织实施科技创新应用场景示范项目,加快大数据、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的深度融合发展,推动建设更多工业应用场景。

  15.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建设。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分析评议、专利导航、专利布局。高标准建设中国(厦门)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推进创新成果产权化,培育高价值专利、知名商标品牌、特色地理标志,打造特色精品版权。推动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创新,推动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租赁、担保、保险、信托等融资模式创新。加快海丝中央法务区知识产权要素供给侧保障综合体建设,打造知识产权中心商务区(CBD)。

  16.加强海峡两岸科技交流合作。推进建设国家级对台科技合作与交流基地,策划设立海峡两岸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厦门工作站,推动国家科技计划大力支持海峡科技创新合作项目,持续开展两岸科技创新融合发展研讨会等品牌活动。在集成电路、第三代半导体、海洋、中医药等两岸优势特色领域,探索建设闽台创新联合实验室,推动建设闽台道地药材查验检测平台、化妆品保健品检验检测中心等创新平台,持续推动扩大对台企资质和行业标准互认范围,促进产业合作与科技成果双向转化。加快建设海峡两岸集成电路产业合作试验区、厦门两岸数字经济融合发展示范区。

  17.促进开放创新合作。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扎实推进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基地建设,加快建设标准及知识产权互认等新工业革命领域赋能平台、中俄数字经济研究中心,策划金砖国家科技创新孵化中心等新一批标志性平台、旗舰项目,支持企业“走出去”。吸引境外知名高校院所、跨国公司等来厦设立研发中心和创新基地。支持有实力的龙头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离岸孵化器、离岸研发中心等创新平台,通过“海外孵化-国内加速”、“海外研发-国内转化”等方式,加强与国际创新产业高地联动发展。

  18.提升市民科学素养。实施公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持续推进科技创新资源科普化,推动科普(教育)基地升级发展。推进科普数字化,建设一批线上科普(教育)基地,加强对前沿科学技术的宣传推广。建设基层科普服务站,让科普更多惠及群众。加强青少年科学教育,鼓励和支持学生开展创新实践和科普志愿服务。推进“厦门科普研学”特色品牌建设,探索设立科普基金,发展科普产业,加大优质科普产品和服务供给。探索开展科学传播专业职称评审,壮大科普人才队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科技创新委员会统筹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型城市、厦门科学城等建设。设立科技创新专项考核指标,明确各区各部门目标任务。定期召开全市科技创新大会。各区(开发区)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科技创新服务力量,探索差异化创新发展路径,构建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高地、科技强区。

  (二)强化协作联动。各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升创新意识,完善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任务措施落地见效。建立健全督导考评机制,定期对各项任务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和通报。

  (三)健全容错机制。提高对创新失败的容忍度和创新探索的宽容度,对政府部门、高校院所、国有企业等在推动创新和成果转化中出现失误或影响任期目标实现的,依法依规予以容错,构建鼓励创新、包容失败、干事担当的良好生态。

  (四)厚植创新文化。加强科研伦理和科研诚信体系建设。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企业家精神、工匠精神,传承千年苏颂文化,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来源: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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