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近期发布的《福建省政务服务领域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5年版)》相关要求,为帮助企业准确理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中介服务相关事宜,现将有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资质要求保持不变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事项已正式列入政务服务领域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基础清单。但请注意,承担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的中介机构资质,仍然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相关要求执行,没有新增或变更条件。中介机构应符合成立三年以上、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占比不低于30%、从业人员规模等基本要求。
二、平台入驻 ≠ 强制指定
目前,部分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已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中介管理服务”模块提交入驻申请。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入驻平台的中介机构仅作为企业选择的参考清单,而非强制指定名单。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机构。
三、企业享有自主选择权
企业在选择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服务时,享有完全自主的选择权,既可以从已入驻省网上办事大厅的中介机构中选择,也可以选择符合资质但未入驻平台的中介机构。企业选择的唯一标准是中介机构是否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资质要求,而非是否入驻特定平台。企业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机构的专业背景、行业经验、服务质量、收费标准等因素,选择最适合的服务机构。
四、特别提醒
任何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选择特定中介机构的行为均不符合政策规定。企业在选择中介机构时,应重点关注其专业能力和服务质量,如遇强制指定中介机构的情况,可向相关部门反映。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66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