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厦门市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若干措施》(厦科规〔2023〕1号),现开展2025年厦门市企业创新中心授牌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申请授牌“厦门市+依托企业字号+核心研发方向+创新中心”:
(一)在本市登记注册并实际正常经营;
(二)企业研发活动及费用归集符合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要求;
(三)所属2023年度自主研发费用超过1000万元(含)。
(四)往年已获得厦门市企业研发中心(创新中心)授牌的企业不再重复申报。
二、申报期限
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1月8日,逾期视为放弃,不增补申报。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厦门市企业创新中心授牌申报表》(加盖企业公章);
(二)《承诺书》(法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所属2023年度,税务系统打印,加盖企业公章)。获取路径为: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电子税务局】-【地方特色】-【常用功能】-【特色查询】-【申报查询及打印】栏目下载带有税务章的申报表,导出的申报表应带有税务业务章。
提交方式:
(一)2026年1月8日前将以上3项材料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后邮寄一份到受理机构。
(二)关注“厦门技术创新协会”微信服务号-信息填报-“2025年厦门市企业创新中心授牌申报”。
四、联系方式
责任处室:市科技局创新体系与政策法规处
咨询电话:厦门市技术创新协会,2029968、2029878、2029035
邮寄地址:思明区虎园路2号5号楼406,收件人:小刘,2029968。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2月29日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66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