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第一批福建省青年科技人员育成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6-10 15:37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第一批福建省青年科技人员育成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闽科才〔2025〕3号)精神,现就开展第一批福建省青年科技人员育成项目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数量

  育成项目分为A、B两类,全省共计遴选支持约400项,每项资助经费3万元。厦门市推荐名额为A类项目共32个,B类项目共57个,其中:(1)市属企业、科研院所推荐名额合计5个A类项目、30个B类项目;每家用人单位最多推荐申报1个A类项目、2个B类项目;(2)嘉庚创新实验室、翔安创新实验室,鹭江创新实验室、厦门医学院、厦门华厦学院、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门医院、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厦门市妇幼保健院、厦门市中医院推荐名额合计27个A类项目、27个B类项目;每家用人单位最多推荐申报5个A类项目、5个B类项目。

  支持在闽台籍青年科技人员申报育成项目。

  二、遴选条件

  (一)项目定位和资助目标

  育成项目旨在发挥导向作用,资助引导我省青年科技人员,面向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围绕相关科学技术问题开展研究,推动科技人员培养和技术创新,支撑服务我省高质量发展。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领域的项目。项目总体定位属性和资助目标如下:

  A类项目。重点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处于科研起步阶段的青年科技人员,围绕科学研究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自主选题,独立主持项目开展探索研究,促进基础研究后续青年科技人员培养。

  B类项目。重点支持企业青年技术骨干、技能型人员围绕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聚焦企业技术革新、加速转型升级的实际需求,独立主持项目开展科技创新和关键技术攻关,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申请者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具有坚实的理论或实践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良好的科研潜质,能独立承担研究课题。

  2.截至申报次年1月1日,申请者男性未满32周岁,女性未满35周岁。B类申请者中的技能型科技人员,年龄可以放宽3周岁。

  3.A类申请者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具有博士学位;具有硕士学位,且有两年及以上科研工作经历。

  B类申请者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学士学位或中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且有两年及以上从事技术研发工作的经历。

  4.申报人所在单位(以下简称依托单位)应为在福建省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且申报人须全职在依托单位工作(人事关系在依托单位)。以企业为依托单位的,原则上应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未来独角兽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或科技小巨人企业,同时还需是规模以上企业(软件等行业企业规模参照工业企业)或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请人应是企业核心技术团队成员,是企业重点培养的科研或技术骨干。B类申请者中以高校、科研院所为依托单位的,应当是所在单位的技术骨干,且聘任在技能岗位的人员。

  5.申报人尚未承担过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已入选省级及以上人才计划的不得申报。已入选福建省青年科技人员育成项目的,不得再次申报。

  三、申报推荐

  申报推荐工作全部通过福建省科技厅人才综合业务管理平台(http://kjjl.kjt.fujian.gov.cn/rcps,以下简称“平台”)在线办理。

  (一)账号注册与使用

  1.用人单位通过省科技厅基础支撑管理系统(平台首页链接)注册用人单位账号,由用人单位账号分配申报人账号。如已在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或省科技奖励管理信息系统注册过的申报用户,可直接使用已有账号密码登录本平台。

  (二)在线申报及审核推荐

  1.申报人:经用人单位内部公示无异议后,凭单位管理员分配的申报用户账号登录平台系统,选择申报人才类别(“A类”或“B类”),准确选择审核推荐单位,填写申报表各页栏目并上传附件,阅读“承诺与审核意见”页内容,检查无误后,点击“提交上一级审核”提交至用人单位。福建省青年科技人员育成项目申请书样式详见附件2。

  2.用人单位:凭注册的用人单位账号登录平台系统,对本单位申报人已提交的申报材料逐项核实,填写“用人单位基本情况”页,阅读“承诺与审核意见”页内容,填写用人单位意见,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上一级审核”提交至申报人选择的审核推荐单位。提交后及时告知审核推荐单位审核。截止日期前如需退回修改,请直接点击“审核退回”将材料退至申报人。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内容、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并提交信用承诺书(见附件3)。

  3.审核推荐单位:我局对相关用人单位已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如符合条件的申报人选未超过省科技厅下达的推荐名额,将全部推荐上报。如超过推荐名额,我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择优推荐上报(专家评审所需材料另行通知)。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及个人一律不得推荐。

  (三)纸质材料报送

  在线申报材料经逐级审核推荐提交到省科技厅后将自动获得受理号。申报人应在项目获批后,及时在线生成并打印带有水印受理号的申报表,与附件材料合订一式1份(须与平台内填报内容一致)后提交至我局,由我局汇总后报省科技厅。打印时可根据预览适当调整边距,双面打印,无需另加封面。

  申报材料不得涉密,不得失实造假。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行为的,一经发现将撤销申报、入选资格,已获得的支持经费将追回。

  (四)申报截止时间

  各用人单位请在2025年6月22日前在线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虎园路2号厦门市科学技术局802室。

  电话:2021855

  平台系统操作咨询指导及技术支持:

  0591-87882011、87862800

 

  附件:1.福建省青年科技人员育成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

  2.福建省青年科技人员育成项目申请书

  3.信用承诺书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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