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家级高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关于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工作任务安排的通知》(工规函〔2025〕444号)要求,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发布了《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任务安排的通知》(闽科高函〔2025〕104号)。市科技局积极推进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工作并对我市企业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予以支持。现开展我市国家级高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情况调查工作,相关调查结果将汇总上报至省科技厅,请各国家级高企积极支持配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单位:我市资格有效期内国家级高企(不含火炬高新区内国高);
二、报送时间:请有设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高企分别于6月12日、6月25日、7月10日、7月25日、8月10日、8月25日前分六期填报《我市国家级高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情况报送表》(见附件)并及时发送至邮箱:kjj_lg@xm.gov.cn,已填报的企业若数据无变化的无需重复填报;
三、注意事项:科研助理是指从事各类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学术助理、财务助理以及博士后等工作的人员。本次调查针对2025年应届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请各相关企业认真、如实填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联系电话:2052621、2025871、2661606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