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完成2025年度我市国家级高企认定相关工作,经研究,我局拟对“2025年度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单位进行公开招标。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委托一家机构协助我局开展此项工作,现公开征集承担单位。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5年度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事务性工作
预算金额:本年度拟先估算95万元,本年度确定中标方后按57万元(预估1900家×500元/家=95万元的60%)拨付首期款,若本年度受理企业数少于1900家则不拨付尾款;本年度受理企业数少于1999家据实结算,受理企业数超过1999家按1999家结算,包干使用,超出部分由中标单位自筹解决。
采购需求:
1.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有关要求,协助完成2025年我市国家级高企认定新申报、重新认定申报材料的受理、审查等日常事务性工作,并为企业无偿提供申报咨询、辅导等服务;
2.协助市高企认定办、市科技局组织开展专家评审、成员单位联合审查、拟认定企业公示、报国家认定机构备案等相关事务性工作;配合市高企认定办对疑议企业开展联合实地核实;协助开展高企更名、高企技术领域确认等工作;配合做好国家高企认定办抽查高企的问题落实及答复工作;做好后续文件发放、奖励兑现等相关具体工作;做好资格有效高企年度企业发展情况报告的催报、审核上报工作;
3.做好高企认定中介机构和国家级高企专家库的管理工作,根据办法协助开展高企中介机构资格确认工作,组织开展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及国家级高企认定专家征集、培训,维护国家级高企认定专家库;
4.协助开展高企认定(国家高企认定、市级高企备案)政策宣传培训工作,在6个行政区、火炬高新区、自贸区和各商协会至少召开20场以上高企政策主题宣传培训,并视情况适当增加培训场次;
5.配合市科技局做好高企认定相关政策的宣传,开展国家级高企认定、市级高企备案政策的宣传咨询服务,及时了解和反馈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6.参加国家高企认定办组织的相关培训和工作会议,了解和掌握国家政策、国内各省市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情况和趋势,为制定产业发展政策提供依据;
7.维护市级高企备案工作网,配合完成各区(含火炬高新区)市级高企上报备案企业的管理工作;
8.做好资格有效国家级高企、市级高企的后续跟踪服务工作;
9.定期汇报高企认定工作情况,并接受市科技局监督检查。承担市科技局临时交办的与高企认定相关的工作任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依法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独立核算,运行正常;
(三)承单位具备承担本项工作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
三、投标材料报送要求
(一)声明书:包含承担该项工作的意愿、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进行承诺、以及本单位近年来不存在与承接的服务工作内容相关违法违规情况的承诺等内容;
(二)投标人资质证明材料(含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举办相关活动的经验证明等材料);
(三)单位概况:规模、资质等级、经营年限、综合实力等;
(四)报价;
(五)投标方案:工作计划、主要执行人员情况等;
(六)投标单位人员、业绩等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其他事项
严禁利用承接该项服务直接或间接牟利,一经发现,取消其承担资格。
五、评标方式:综合评标法。
六、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日期、地点、联系方式
欢迎有投标意愿的单位于2025年5月9日(周五)17:3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或邮寄至市科技局前沿技术与产业科技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虎园路2号710室。
投标人应按要求送达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或邮寄的为无效文件。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敏 联系电话:2021880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