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政务公开-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推荐参加2025年福建省优秀科普图书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5-03-17 16:06

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5年福建省优秀科普图书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闽科才函〔2025〕9号)精神,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将开展2025年福建省优秀科普图书作品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参选科普作品应为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正式出版发行图书(含译著和再版图书,且未被科技部确定为全国优秀科普作品以及未被省科技厅确定为福建省优秀科普图书),不包括报纸、期刊、音像制品或电子出版物),且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舆论导向,服务于国家重点需求,体现时代需求和价值导向;

  2.具备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内涵;

  3.推荐作品无知识产权争议,严禁剽窃、抄袭他人作品;

  4.形式新颖,内容丰富,图文并茂,文字通俗易懂,设计制作精良,面向社会关注或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公众喜闻乐见;

  5.丛书为成套作品,拆本或拼凑推荐的作品无效,丛书出版时间以完结图书的出版时间为准;

  6.作品语言文字为简体中文;

  7.作品根据自身形式和所在领域的特点,弘扬科学家精神,生动讲好科学故事,鲜明塑造科学家形象,让科学家精神深入人心、光耀时代;支持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科技前沿和重大科技成就,如人工智能、生物医药、量子科技、脑科学等前沿科学领域的科普作品参与评选,加深公众对我国科技发展和未来科技趋势的理解。

  二、申报主体

  参选作品的申报主体应为图书封面署名的作者/译者,且在福建居住或工作的个人,或者是在福建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如是多个作者(个人/单位)共同编著,须指定其中一位主要作者(个人/单位)进行申报,其他作者签字(或单位盖章)确认。如需代签,必须获得委托人的明确书面授权,不得私自代签,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

  若图书封面署名是笔名或曾用名(个人/单位),须主动提供证明材料。

  三、相关事项

  1.请各单位按要求认真组织推荐,将《2025年福建省优秀科普图书作品推荐汇总表》《2025年福建省优秀科普图书作品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作品一式8份(套)寄送至厦门科技交流中心(思明区虎园路2号6号楼309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linmq@xmstec.com。推荐作品不予退还,请自留备份。

  2.本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作品参评所产生的费用自理。

  3.参加评选的作品及作者出现以下情形的,取消作品参评资格:

  (1)不符合作品及申报主体要求的;

  (2)存在多渠道报名的;

  (3)作者存在失信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4)作者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评选规则行为的。

  4.推荐截止日期:2025年6月23日,以收到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日期为准。我市拟推荐1-3部优秀科普图书。

  联系人:林梅清

  电话:0592-2032063

  电子信箱:linmq@xmstec.com

  收件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虎园路2号6号楼309室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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