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加强元旦期间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2-29 16:40

各区工信局(科信局)、各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双减”政策,切实规范假期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现就元旦期间加强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监管,严格治理。各区工信局(科信局)联合街道、社区及各有关单位对所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加强督导检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严格落实培训时间等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和广告、合同等管理,规范科技类校外培训。

  二、“先证后照”,规范办学。机构或个人未经审批不得擅自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在确保证照齐全之前不得违规开展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无证机构如决定继续办学要抓紧对照准入条件尽快完成培训场地、消防安全、收费管理、师资教材等方面的整改,依法依规取得办学许可并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

  三、配合管理,杜绝违规。各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违规开展中小学学科类培训,严禁聘请中小学在职教师或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参与或变相参与培训活动,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四、落实三防,保障安全。各科技类培训机构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要求,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加强人防、物防、技防保障,坚决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件发生,全力保障学员的人身安全、卫生安全、消防安全和环境安全。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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