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厦门科学城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经营奖励的通知
时间:2023-12-15 15:05

各相关企业: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厦门科学城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规〔2022〕5号)第五条“鼓励孵化高新技术企业。对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且首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在其3年资格有效期内,按企业年度营业收入的1%给予经营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相关奖励资金不超过企业年度地方经济贡献”有关规定,现开展2022年度厦门科学城规划范围内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经营奖励申报工作,符合相关要求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可按企业年度营业收入的1%给予经营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企业为2021年1月1日(含)后依法注册登记且纳税地在厦门科学城规划范围内;

  2.申报企业为2022年度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3.申报企业2022年度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

  二、厦门科学城规划范围

  厦门科学城包含环东片区和莲河片区,规划总用地面积34平方公里。

  1.环东片区:东至同安湾海域、西至同集路、南至集美大道、北至沈海高速,用地面积26.3平方公里。

  2.莲河片区:东至空港综保区、西至九溪湿地公园、南至滨海公园大道、北至香山,用地面积7.7平方公里,海洋工程大学整体纳入厦门科学城范围。

  

  三、申报材料

  1.2022年度厦门科学城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经营奖励申报情况一览表(见附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2.2022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须加盖税务章或税务电子章)。

  四、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12月25日

  邮寄地址:厦门市虎园路2号科技大院5号楼609室

  咨询电话:市高新技术发展协会2052826、2052621

  责任处室: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2661606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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