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建设厦门市第一批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通知》(厦科联〔2021〕7号)、《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厦门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厦科规〔2020〕1号)有关规定,我局近期将组织厦门市第一批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验收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厦门市第一批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详见附件1)。
二、验收方式
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采取现场和会议结合的方式进行验收。
三、验收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要求填写《厦门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验收申请书》(详见附件2),并按照《厦门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验收申请书附件》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详见附件3)。
四、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填报材料应按照要求认真填写,保证填报内容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
(二)中心建设起止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至2023年5月18日。
(三)《厦门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验收申请书》、《厦门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验收申请书附件》纸质版材料一式四份于2023年12月29日前提交至市科技局社会处科技处,电子版材料同步发送至邮箱kjj_zrz@xm.gov.cn。
五、咨询电话
联系人:金日天;联系电话0592-2021860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