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信局(科信局)、各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双减”政策,切实规范假期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现就中秋国庆期间加强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工信局(科信局)联合街道、社区及各有关单位对所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加强督导检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严格落实培训时间等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和广告、合同等管理,规范科技类校外培训。对存在违法违规办学或安全隐患的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各区工信局(科信局)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做好日常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确保合规科技类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全部纳入监管平台。
二、各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违规开展中小学学科类培训,严禁聘请中小学在职教师或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参与或变相参与培训活动,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三、各科技类培训机构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要求,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加强人防、物防、技防保障,坚决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件发生,全力保障学员的人身安全、卫生安全、消防安全和环境安全。
四、教育部颁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自2023年10月15日起施行。未经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批的科技类培训机构,依据《福建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导意见(试行)》和厦门市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的具体要求,对照设置标准自查整改,尽快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设立审批。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