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闽西南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平台运营单位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23-05-08 17:11

  经研究,为进一步推动闽西南平台更好更快发展,我局拟对“2023-2025年闽西南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平台运营单位”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并具备相关资质投标人前来竞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负责对接闽西南平台系统开发单位,协助开发单位完善功能模块和系统安全等;

  (二)协助开展我市科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做好在厦高校、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与闽西南平台的对接;

  (三)对入库的单位和仪器设备进行日常管理、信息更新、审核、统计、信息发布等相关工作;对各单位上传的票据、服务记录等材料进行审核;协助做好优惠政策享受单位的核查工作;

  (四)引导有条件的单位加入共享平台并向社会提供开放共享服务;指导平台成员单位做好运行和服务,对服务完成情况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与统计分析;

  (五)组织开展闽西南五地市的政策宣讲、技术培训、对接交流及其他与闽西南共享平台有关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采编共享单位亮点、典型案例,通过微信、局网站等渠道,宣传推广平台。

  二、承办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承担过政府部门相关系统管理及信息维护经费的机构优先;

  (三)承担单位需要熟悉科技相关政策,并具有一定的系统管理经验;

  (四)有专职工作团队,且团队成员熟悉相关政策、分析能力强,并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三、运营费用

  以后补助方式,按照《厦门市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若干措施》(厦科规〔2023〕1号)执行。

  四、评标方式:综合评标法。

  五、投标文件要求

  (一)声明书:含承担该项工作的意愿、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进行承诺、本单位近年来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承诺等内容;

  (二)投标人资质证明材料(含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承办相关工作的经验证明等材料);

  (三)单位概况:规模、资质等级、经营年限、财务状况、综合实力等;

  (四)年工作服务量目标;

  (五)投标方案:工作计划等;

  (六)投标单位人员、业绩等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地点

  欢迎有承接意愿的单位于2023年5月15日(周一)17:0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局体系创新与政策规划处(厦门市思明区虎园路2号1106室)。投标人应当按要求送达投保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为无效文件。

  联系电话:2035277、13950060931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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