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为进一步推动闽西南平台更好更快发展,我局拟对“2023-2025年闽西南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平台运营单位”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并具备相关资质投标人前来竞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负责对接闽西南平台系统开发单位,协助开发单位完善功能模块和系统安全等;
(二)协助开展我市科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做好在厦高校、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与闽西南平台的对接;
(三)对入库的单位和仪器设备进行日常管理、信息更新、审核、统计、信息发布等相关工作;对各单位上传的票据、服务记录等材料进行审核;协助做好优惠政策享受单位的核查工作;
(四)引导有条件的单位加入共享平台并向社会提供开放共享服务;指导平台成员单位做好运行和服务,对服务完成情况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与统计分析;
(五)组织开展闽西南五地市的政策宣讲、技术培训、对接交流及其他与闽西南共享平台有关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采编共享单位亮点、典型案例,通过微信、局网站等渠道,宣传推广平台。
二、承办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承担过政府部门相关系统管理及信息维护经费的机构优先;
(三)承担单位需要熟悉科技相关政策,并具有一定的系统管理经验;
(四)有专职工作团队,且团队成员熟悉相关政策、分析能力强,并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三、运营费用
以后补助方式,按照《厦门市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若干措施》(厦科规〔2023〕1号)执行。
四、评标方式:综合评标法。
五、投标文件要求
(一)声明书:含承担该项工作的意愿、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进行承诺、本单位近年来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承诺等内容;
(二)投标人资质证明材料(含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承办相关工作的经验证明等材料);
(三)单位概况:规模、资质等级、经营年限、财务状况、综合实力等;
(四)年工作服务量目标;
(五)投标方案:工作计划等;
(六)投标单位人员、业绩等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地点
欢迎有承接意愿的单位于2023年5月15日(周一)17:0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局体系创新与政策规划处(厦门市思明区虎园路2号1106室)。投标人应当按要求送达投保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为无效文件。
联系电话:2035277、13950060931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