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白鹭之星”创新创业大赛评委的通知
时间:2022-06-30 14:26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第十一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第七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厦门赛区)暨第八届“白鹭之星”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的评审工作,现启动创投评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委专家条件

  (一)评委应具备至少3年以上的创业投资或相关管理经验。评委应对被评选企业的领域、市场、商业模式、管理、技术、财务等方面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评判经验。

  (二)评委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对大赛评选工作认真负责、客观公正,能保障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二、申请程序

  (一)请符合条件的评委申请人如实填写《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评委个人简历表》(附件1)和《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评委承诺书》(附件2),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负责。

  (二)、请所在机构对评委个人填写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审核合格后如实填写《参与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评选工作机构申请表》(附件3),并在机构名称处加盖公章。

  (三)机构及申请人请于2022年7月15日前将一式两份的申请材料(附件1-3)原件邮寄至“白鹭之星”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四)“白鹭之星”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将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查,后由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审核确认后汇总提交至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五)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收到上述文件并审核通过后,将为每位评委申请人建立评审账号、分配赛区。同时短信通知每位评委申请人,告知其评审账号的用户名、密码、登录入口,并提醒评委在登录后核查、更新、保存“基本信息”、阅读“帮助信息”等通知。

  三、其他相关要求

  (一)评委申请人需及时查收短信、登录并阅读“帮助信息”、完善个人信息。当且仅当评委申请人完成上述规定动作后,本年度其评委职能方可视为有效。

  (二)如评委信息发生重要变动时,应及时登录大赛网络系统更新相关信息,重新填写附件《参与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评选工作机构申请表》、《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评委个人简历表》和《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评委承诺书》,将盖章、签字原件通过厦门市科学技术局盖章后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备案。

  (三)已备案的评委如不再参与之后的评委工作,应以书面形式向厦门市科学技术局提出申请,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取消其资格后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备案。

  (四)评委须遵守评委组织规则,违反规则的评委将被取消评审资格。因此带来的相关问题和责任由评委本人及推荐机构承担。

  四、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小叶 0592-2529607

  2、纸质材料邮寄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港中路1694号万翔国际商务中心2号楼南楼12楼厦门科技产业化集团 。同时将上述所有文件的电子版原始文件(word版本,非扫描件)发送至邮箱:xmkjfw@163.com。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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