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企业研发费用补助的相关政策

  • 录播时间:2019-04-09 09:30 - 2019-06-09 11:30
  • 嘉 宾:市科技局曹伟民副局长
  • 地 点:市长专线办公室

      李先生:研发经费补助主要支持什么企业?一般企业可以得到实惠吗?

      访谈嘉宾:研发经费补助是我市自2016年在全省率先推出的改革措施,旨在支持企业创新、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这是一项普惠性政策,不局限于企业的性质、规模、资质和所属行业领域,只要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享受了上一年度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其研发经费数额即可作为研发经费补助计提依据进行分类补助。

      这项政策实施三年来,已经有4000家次企业获得补助,市科技财政经费的研发费用补助专项资金连年增长,2016年补助资金2.93亿元、2017年补助资金5.15亿元,2018年拨付研发费用补助资金已达7.03亿元。

      张小姐:有消息说,今年的研补政策会修订,可以大致说一下吗?

      访谈嘉宾:跟往年相比,今年我市将加大对民营企业、重点工业企业的研发投入补助,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基础部分给予10%补助,增量部分给予12%补助。对主营业务收入在20亿元及以上、且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补助金额最高可达800万元。

      郭小姐:今年科技局委托了第三方事务所针对2018年企业研发经费补助进行专项核查工作,接下去会每年都委托第三方进行核查吗?

      访谈嘉宾:市科技局将不定期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核查,主要核查两点:一是企业申报的项目是否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及相关政策中关于“研发活动”的条件要求;二是企业归集的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是否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

      陈小姐:我公司是此次被第三方机构核查企业,研发费用需要调减,会有什么后果?

      访谈嘉宾:1、市科技局将第三方机构核查的有关资料移交市税务局;2、市税务局确认研发费用金额,追缴企业多享受的税收优惠,并按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市科技局追回多拨付的研发费用补助资金;4、对蓄意提供虚假材料套取研发费用补助资金的、在后续管理核查发现企业研发费用归集问题严重的企业,当年度未拨付的补助资金不予拨付,已拨付的将予以全额追缴,并将被列入科技“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取消其后5年研发费用补助资金的申报资格。其中属于《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所列违法行为的,按照《条例》规定予以处罚或处分;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陈小姐:如果未在规定时间内全额缴回多拨付的研发费用补助资金会有哪些惩罚措施呢?

      访谈嘉宾:列入科技“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并在“信用厦门”公开和联合惩戒;取消其后三年研发费用补助资金的申报资格;启动相关法律程序予以追缴。

      陈先生:我公司已获得研发费用补助资金,请问这笔资金有限定使用范围吗?

      访谈嘉宾:研发经费补助资金是对企业上年度投入研发费用的后补助,为了激励企业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与科技计划项目扶持资金仅限于所申报项目的研发投入相比,研发费用补助不限定资助资金用在哪个项目上,由企业自主调配使用,企业可将补助资金更加灵活地用于更多研发项目的开展,拥有更大的使用自主权。

      林小姐:我公司以前未申报过研发费用补助,很难吗?

      访谈嘉宾:研发经费补助资金的申报非常简化!企业先向税务机关申报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要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完成后将其中与研发相关表单作为申报材料网上提交,并填报申报表即可。与以往科技计划项目相比,企业无需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无需评审调研。

      但是,申报简化不代表可以乱申报!企业要根据国家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的明确定义、对研发费用归集的清晰要求,规范管理,按要求做好日常的研发技术管理和财务管理,就能享受税收优惠和财政补助的叠加支持。

访谈已结束,谢谢参与。
系统链接: 厦门市科技局企业统计直报系统 国高市高小巨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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